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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男子偷28元新台币买泡面充饥 法院酌情判刑半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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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华经济报8月22日电 据台湾《联合报》报道,台南李姓男子因涉毒、盗窃案假释出狱后,就业四处碰壁,身无分文,饥肠辘辘,今年4 月1个中午见归仁区民宅大门未锁,进屋偷走客厅桌上零钱28元新台币。台南地院认为,李某虽是累犯,但考虑到他买泡面充饥的犯罪动机,酌情减轻刑罚,判刑6个月。

  法院调查显示,李姓男子2013年间因涉毒犯罪被判刑,又于2014年因盗窃获刑,最终执行有期徒刑1 年6个月,并于2015年7月22日执行完毕。

  然而,李某今年4月间骑摩托车行经陈姓妇人在归仁区住处,见大门未锁,竟入室偷走放在客厅桌上的零钱28元新台币,在陈姓妇人的骂声中逃离现场。陈姓妇人称,李某入室盗窃时,自己在休息,没有发现,直到李某要开门离开,自己才发现并骂小偷。

  李某供称,出狱后再次就业碰壁,身无分文,饥饿难耐之下,才会入室行窃。他在陈姓妇人住处客厅偷到28元新台币后,没有再翻箱倒柜偷更多财物,立即逃离,购买泡面充饥。

  台南地院认为,考虑到李某为填饱肚子的犯罪动机,酌情减轻刑罚,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,可交罚金赎刑,可上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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