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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经济报11月16日电 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台湾男子刘振强涉嫌诈骗12亿多元(新台币,下同)后潜逃,日前遭押解回台,被法院裁定交保释金5万元。案经检方抗告成功,法院15日改裁定交保释金500万元,但刘振强交不出保释金,遭羁押。
刘振强原为台湾肯因兹国际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,自1995年起涉嫌与其胞兄刘振忆共谋伪造文书及有价证券,诈骗裕台公司货款新台币12.26亿余元。
案发后,刘振强1998年离台潜逃,之后,因涉及贩毒、走私假烟及伪钞案入狱近13年。
2018年11月8日,刘振强被押解回台,移送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归案。
法官认为,刘振强犯罪嫌疑重大,又经通缉到案,有逃亡风险,但无羁押必要,要求交保释金5万元,并限制住居和离台出海。
士林地方检察署不服此裁定,提起抗告。台湾高等法院认为,原裁定未详细考虑刘振强是否会再次逃亡,也未说明如何认定5万元就能确保刘振强不会潜逃而无羁押必要,撤销原裁定,发回士林地方法院更裁。
士院地方法院11月15日下午开庭,要求刘振强交保释金500万元,并限制住居和离台出海,但因刘振强交不出保释金,法院晚间改裁定羁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