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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经济报11月30日电 据台湾《联合报》报道,2018年暑假,台湾桃园市林姓男子一家四口到欧洲旅游,回程班机延误,隔天才返台。近日,法官判华航赔偿林家多支出的住宿费新台币28000元(约合人民币6342元)。
桃园地方法院调查称,林姓男子一家四口暑假期间到欧洲旅游,往返都预订华航班机,7月10日预定的班机调度出问题,延误到隔天才返台.
林家以华航片面更改回程班机,害他们必须在罗马多住一晚,多花饭店住宿费新台币28000元,并浪费一晚时间,影响隔日工作和待处理事务,遂向华航求偿住宿费和浪费一晚的精神赔偿共6万余台币。
法院审理时,华航表示,班机时间并非保证时间,华航保有变更预定航班的权利,且在出发前已告知林家航班调整,林家可选择全额退票或由华航代为安排住宿,但林表示不退票后,曾告知可在华航签约饭店住宿一晚;若自行找饭店,则提供一个房间含早餐共130欧元的赔偿,林家多停留一日,也享受到旅游目的,主张不必赔偿。
法官以华航开票后更改航班,致延后把旅客运抵返台,应负迟延运送造成的损害,林家选择原住宿饭店、不移到华航签约饭店有理,判华航赔偿林家住宿费新台币28000元。
对林家所提多停留一天所造成时间浪费等损害,法官认定林家等人仍有观光旅游目的,判华航不须赔偿。